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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为集毒资疯狂盗窃被判刑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购买毒品,重庆市铜梁县的邓伟与重庆市高新区的刘之虎合谋开始盗窃,竟然在3个月内连续盗窃38家住户。

    近日,经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碚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邓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刘之虎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千元(已预缴)。

    2003年8月至10月期间,邓伟、刘之虎先后来到北碚区下坝路、文笔沱、川仪22厂宿舍、自动化仪表研究所等地,由刘之虎骑摩托车接送,邓伟攀爬居民楼遮雨板翻窗入室,盗得杨某、陈某、赵某、朱某等38家住户家中的现金16000余元,手机25部。事后邓伟分给刘之虎手机2部、赃款400元。其余手机全部由邓伟销赃给廖某,所获赃款全部挥霍耗尽。2003年10月29日邓伟在购买毒品海洛因时被捉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盗窃犯罪事实,并于当日晚协助北碚警方将同案犯刘之虎抓获归案。

本站通讯员张卫 刘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