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了一起特殊的妨害作证案,犯罪嫌疑人周世文、汤洪友、李贞华等人均是因儿子犯强奸案而实施妨害作证被批捕候审, 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2003年6月14日晚,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一旅社内发生了一起轮奸案,案发后,派出所干警迅速出击,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周泽勇、汤家林、李萌西等人抓获归案。次日,作为父亲的周世文、汤洪友、李贞华等人在获知自己的儿子因轮奸被抓后,便相约在一起,商量对策,通过请吃喝、贿买办案干警高某某、黄某某(均已判刑)后,共谋让轮奸案的受害人王某到派出所作伪证,从而达到减轻或撤销案件的目的。随后,通过周世文出面,由汤洪友、李贞华等三家共同出资,多次找到受害人王某,对其进行威胁、收买,教唆王某到公安机关翻案,把轮奸说成是嫖娼。
2003年6月22日,王某到荣昌县昌元派出所要求撤案,说自己与那几个娃儿事前是谈好价格500元,事情做完后,几个娃儿只拿了200元,所以才到派出所报的强奸案。致使轮奸案的关键证据发生了重大变化,造成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轮奸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该案作出不捕后,引起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经公安机关重新组织力量侦查,及时突破其串供作伪证的攻守同盟,再次将涉嫌轮奸的犯罪嫌疑人周泽勇、汤家林、李萌西等人全部抓获归案,并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细查,依法将涉嫌妨害作证的犯罪嫌疑人周世文、汤洪友、李贞华等人刑事拘留并批捕候审。同时,检察机关通过介入此案,慎密侦查,案中挖案,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将高某某、黄某某逮捕归案。
本站通讯员唐云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