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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嫌女婿无能 卖傻女犯罪
时间:2004-06-09  作者: 该站(报)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站讯(通讯员:谭玉文、殷喜亮)因嫌弃自己已出嫁的亲生女儿跟自己生活在一起受累,竟将已结婚且怀孕的女儿介绍给别人为“妻”。2004年5月18日,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将“介绍人”马路群、马群兹批准逮捕,对马兹秀(受害人之母)建议公安机关直诉。

       家住重庆市石柱县三河乡的马兹秀,主要靠种粮为主要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宽裕,加之自己的亲生女儿王兰(化名)结婚后,女婿谭登禄长期在外打工。因女婿长期照顾不了家也未找到钱,于是女儿连同外孙又搬回娘家一起生活,无形中更加重了马家的负担。更为烦人的是女儿又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子,马兹秀为此经常怨声载道。

    丰都县名山镇村民李连珍家境不好,儿子代廷清五十余岁仍未找到对象,为延续香火代家十分着急。2001年8月,李连珍请求马路群在娘家石柱县为儿子找个媳妇,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一定数量的介绍费。马路群深知代廷清的家底,要找到一个媳妇确实不易,但为了得到这笔介绍费,她立即回娘家并联络好马群兹八方奔走寻找目标,最终一致认为邻村痴呆妇女王兰是最佳人选。

    为达到目的,首先是做通王兰之母马兹秀的思想工作。于是她们天天围着马兹秀游说,一会说其女婿无能,女儿完全是包袱,一会说代家条件如何好。如此一来,使原本就觉得女儿是包袱的马兹秀最终动了心,随即一同前往代家“看人”。当看到代家的真实情况是,未来女婿还不如现任女婿时,马兹秀动摇了。马路群和马群兹又再次鼓动,直到她答应为止。马兹秀为此提出了王兰怀着孩子,是母子俩到代家,要求代家给其扶养费2000元,后经讲价为1000元成交。

        2002年正月初,马路群便将王兰母子带到了代家,正式成了代家的“媳妇”。事后马路群和马群兹分别获“感谢费”500元和200元。 2003年初,务工回家的谭登禄发现妻儿不见了,心里极其慌张,便问岳母知道其下落否,马兹秀撤谎说是他们母子俩赶场时走失了。随后谭登禄四处打听妻儿的下落,最终在丰都县名山镇找到,并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