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将涉嫌故意杀人韦富华正式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48岁的犯罪嫌疑人韦富华是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农民,去年8月经人介绍与被害人王某恋爱,不久后王某住进了韦富华家,两人开始一起生活。其间,王因要开个小店需要资金,于是韦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一万余元给王作本金。
2003年9月28日中午,王因小事与韦富华发生了争吵,遂产生了离开韦富华的念头。下午2时许,王某收拾了衣物准备离开韦家时被韦富华看见,韦让王归还借去做生意的一万元钱时,被王某断然拒绝。韦富华心想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空,感到极度气愤。他跑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向王某头、手等部位猛砍,王某受伤后拼命向屋外逃跑,失去理智的韦富华追上前去,继续向王某头、颈等部位猛砍二十余刀,直至以为王某已被砍死,韦富华才放弃了砍杀。后王某被过路群众送望医院抢救。
作案后,韦富华外逃。半年后,思乡心切的韦富华悄悄潜回家时被群众发现后举报,终落法网!法庭在审理此案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庭宣判:依法判处韦富华有期徒刑十五年。
本站通讯员左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