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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为“情”杀人被逮捕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22岁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的李强,为了一个“情”字,随意用刀捅人。近日被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三年前,李强经人介绍与当时还在沙坪坝区小龙坎念职高的陈某耍起了朋友。陈某职高毕业后,考上了西南师范大学的大专,来到北碚读书。距离的拉远,并没有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直到今年2月底,陈某在跳舞时认识了贾某,贾比李有钱,又有工作,陈就觉得跟贾某在一起要好些,于是瞒着李强开始与贾某同居生活。后来,陈某觉得不可能一直瞒着李强,还是说清楚比较好,于是在今年3月2日下午给李强打电话提出分手,李强不同意,就问陈某为什么,陈未回答。但李强还是感觉出陈肯定是找了新的男朋友,于是就在电话里提出再见最后一面,陈同意了,两人约好在北碚电影院见面。

   挂上电话后,李强租了辆车,然后打电话给王某、丁某等人,叫他们带上刀去北碚。李强和王某等六人在当日晚7时左右来到北碚电影院,李强一人下车后,见到陈某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陈某自知理亏,没有说话,李强十分生气,给了陈一耳光,陈某这才说:“算了,他是黑社会的,你们斗不过。”李强听后便说:“老子还不信了,你给他打电话,把他给我叫出来。” 陈某不肯,李强就把陈的电话抢过来,在通话中贾问李强想怎么样,李说见个面,于是双方约在西师门口见。李强上车后跟几个“兄弟伙”讲,已经把那个人约在西师见面了,如果对方人多,你们就一起上,如果对方只有一个人,你们就不用下车,在车上等我,我一个人下去就可以了。到了西师门外,李强一人下了车。几分钟后,贾某也乘车来到。两人一见面,李强就问贾:“你说这事咋说呢?”贾说:“你和陈某是什么关系嘛?”李强说:“是男女朋友。” 贾就说:“那就对了,你们又没结婚.......”话还没说完,李强就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30公分的匕首,向贾的腹部捅去。后贾某因肝动脉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本站通讯员张卫 马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