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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女青年胆大包天,自招干部还招警察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站讯(通讯员张羽)自称母亲曾任重庆九龙电力局局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威海市市长,能帮助同寝室同学进入电力局工作,购买电力局集资房,还能帮同学的男友到重庆市九龙坡公安分局当警察,进而骗取二人现金十九万余元。昨日,年仅22岁的犯罪嫌疑人邹彤曦(女)因涉嫌诈骗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0年9月犯罪嫌疑人邹彤曦在重庆大学商务管理自考班学习时认识了被害人曾某某,并与曾某同住一寝室。在日常的交往中,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邹彤曦就有意无意间向被害人曾某吹嘘自己的家庭条件很好,母亲曾任九龙电力局局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威海市市长,在重庆电力系统有很多关系。一学期后,邹彤曦没有在重庆大学继续学习,但还同曾某保持联系。在后来的接触中,见自己吹嘘的家庭条件并没有引起曾某的怀疑,就对曾某说能帮助曾某在电力系统中找工作,但是需要用钱活动。曾听后深信不疑,就向其家长说了这件事,家长知道后对这件事很支持,并表示能在电力系统找到工作多花一些钱也无所谓。

      2002年7月,邹彤曦就以需要给九龙电力局老总陈峰送礼为由,叫曾某往其银行卡上存入二千元钱。曾某听后不敢怠慢,立即就照办了。事后,公安机关查明,重庆市根本就没有九龙电力局,更没有一个叫陈峰的老总。邹彤曦见骗钱如此容易,事隔几个月又如法炮制,以陈峰要过生日为由叫曾某送上一万元钱,并叫其直接存入陈峰老婆钟某的银行卡上,而这个钟某实际上是邹彤曦的母亲。曾某这时仍旧照办,很快将钱存入了指定的帐户。

        2003年2月份,邹彤曦又用同样的方法从曾某处骗取了一万二千元钱。这时为了稳入住曾某,同时能从曾处骗得更多的钱, 邹彤曦到石桥铺花钱刻了一枚重庆市电力局的公章,并自己以重庆市电力局人事科的名义打印了一份接收函,盖上私刻的公章后交给了曾某。接收函的大意是:“曾某已被重庆市电力局接收,从2003年3月起到电力局带薪实习三个月。”到了三月底,眼看曾某实习的期限到了,邹彤曦又自己打印了一份重庆市电力局的招聘合同,对曾说凭自己的关系曾某不用去实习了直接就把合同签了7月就能正式上班。签完了合同,邹彤曦又说自己能买到电力局的集资房,又从曾某处骗取了十六万余元。

       2003年7月到了曾某去电力局报到上班的时间,邹彤曦为了避免事情败露就对曾某说,由于曾专科没毕业,电力公司不能马上录用她,但可以每月给她发工资。于是,从7月份起邹彤曦就每月自己存一千元到某的卡上。2003年6月在骗了自己的同学曾某后,邹彤曦又盯上了曾某的男友卢某,邹对曾某说,只要交三万元钱就可以让卢某当上警察。曾某知道后很感兴趣,在同男友卢某及卢的家人商量后就将三万元钱亲手交给了邹彤曦。邹在收到钱以后,又私刻了一枚重庆市公局九龙坡分局的公章,并自已打印了一份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的招警录取通知书交给了卢某。

        2003年10月25日,卢某携带录取通知书前往重庆市公局九龙坡分局询问招警一事时才发现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嫌疑人邹彤曦捉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