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之窗】全国人大代表严琦:合力破解数字时代“人脸滥用”难题
时间:2026-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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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检察日报》第4版刊登《合力破解数字时代“人脸滥用”难题——评重庆市两江新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小区物业违法处理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一文,内容如下:编者按 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和解读,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部署要求,推动高质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向网络治理领域拓展深化。为更好阐释案例背后的法治价值,七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应邀对这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敬请关注。
——评重庆市两江新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小区物业违法处理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主席、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 严琦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长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法治实践与民生关切。检察机关办理违法处理人脸信息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力量破解数字时代“人脸滥用”难题,办案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与推广。
该案办理凸显三大价值。一是权益保护见实效,筑牢敏感信息安全防线。人脸信息作为不可更改的生物识别信息,其泄露滥用直接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检察机关通过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生活中获得了更实在的安全感。二是治理效能获突破,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检察机关聚焦小区物业、房地产企业等高频应用场景,不仅推动个案整改,更从行业层面划定规范红线。三是法治引领作用强,推动法律规范落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框架下,明确了“单独同意”“最小必要”等原则,严格限定应用场景,规范同意获取流程。为市场主体划定了行为红线,也让群众清晰知晓自身权利边界,实现了办案过程与普法过程的有机统一。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的制度价值。检察机关通过与网信部门签订协作意见,建立技术支撑等,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期待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此类案件办理,推动形成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并重、行业发展与法治规范同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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