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院牵头举办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
暨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8月6日,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暨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在彭水县举行。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共同推进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贵州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徐丽萍、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重庆市检察院五个分院和贵州铜仁、遵义两市检察院的部分领导干部,刘家奇、李绍玉等8名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来到乌江万足至鹿角段巡江,重点查看了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入河口排污整治和沿岸违章建筑等情况,8名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在座谈会上就乌江水域环境保护、清漂、环境保护宣传等方面提了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刘家奇表示,“建议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好此次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玉民族服装厂苗家刺绣技术总监李绍玉表示,“建议渝黔两地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加大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