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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检院)内设机构各部室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22-06-14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检院)

内设机构各部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组日常工作

1.每周收集、编发党组工作日程安排;

2.做好党组会筹备、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撰写、报送、存档工作;

3.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的起草、送审、报告;

4.负责市院党组名义印发的公文流转;

5.党组文件编号、报送、存档;

6.党组印章管理;

7.上级领导批示和本院党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办;

8.做好主要领导离渝报告、院领导日常办公用品配置、院领导参会名单报送、公务用车安排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检办(政务)工作

1.负责主要领导讲话、重要工作报告、文件、信息等起草、编发;

2.负责全院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的起草、送审、报告;

3.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贯彻实施和督查督办;

4.做好检察长办公会筹备、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撰写、报送、存档;

5.承担最高检、市院、成铁分院名义印发公文流转;

6.负责院印管理、院文件编号、报送、存档;

7.上级综合性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报送;

8.全院性会务、政府采购、日常办公办案用品保障以及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务接待、食堂、车辆等后勤管理;

9.机要、密码设施、档案归档、警务、枪支弹药以及财务、会计管理;

10. “两房”建设及基建维护、固定资产管理;

11.为数字检察、信息化建设、运维、检察业务提供技术保障;

12.机关办公秩序与环境维护、临聘人员管理;

13.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统筹开展代表拜访代表意见建议收集,邀请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工作

14.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检察一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刑事检察业务工作;

2.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案件的司法救助及社会综合治理及各专项活动或工作;

3.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及“莎姐”相关工作;

4.负责智慧刑检及刑检相关的综合工作;

5.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业务工作;

6.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检察二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

2.“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市院派驻市河长办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市院与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共同设立的“军地检察协作联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检察三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案件质量管理、流程管理、统计管理等检察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3.负责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事项的受理;

4.负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刑事赔偿监督;

5.负责统筹全院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控告申诉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案件;

6.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相关工作;

7.负责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

8.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成渝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职责

(一)成渝金融检察官办公室工作

1.责办理重庆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及其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案件

2.责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成渝金融检察巡回服务站”日常派驻以及法律服务工作;

3.负责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相关工作

(二)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

1.负责对拟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材料和事项材料是否规范进行审核;

2.负责对拟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3.负责检察委员会会务工作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

4.负责对检察委员会决定进行督办并向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报告

5.完成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

负责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研究、课题推选报送等工作

此外,还需完成院党组、检察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性工作

1.负责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日常工作,协助党组抓好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主题教育;

2.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工作要点、总结、专题汇报材料的起草和报送工作,每年至少1 次提请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

3.负责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起草、汇编、报送等工作;

4.负责政治部综合性事务工作,起草政治工作要点、总结和基层院建设等基础材料或专题报告;

5.负责表彰奖励工作,树立先进典型;

6.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每年法治理论教育考试和新提拔领导干部法治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干部人事工作

1.负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位职数的管理、申报、复核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公务员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和转任人员的考察工作;

3.负责职务、等级、职级警衔晋升工作,以及工资、津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兑现工作;

4.负责检察官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市院开展检察官选任、退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做好干部考勤和日常表现收集工作,运用好考核结果;

6.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工作和检察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出国(境)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出入境管理系统维护工作。

(三)教育培训工作

1.负责全院性教育培训工作和上级安排的调训工作任务,做好在职学历学位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政治轮训、领导干部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及其它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专业团队等申报工作。

(四)检察宣传工作

1.负责内外网监管工作,督促责任部门对内外网栏目更新工作,避免僵尸化;

2.“两江地区检察”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检察外宣工作,对重大新闻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好舆情监控和“三同步”工作;

4.负责普法宣传日常工作,及时上报普法宣传报告、经验材料等;

5.负责制作宣传视频、宣传画册等工作。

(五)党建工作

1.负责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协助领导小组起草党建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以及专项报告,提请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 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2.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协助党组开展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学习活动,做好资料收集和情况反映;

3.负责检查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和台账记录;

4.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运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开展教育活动;

5.负责建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党费交纳、组织关系移转等工作,做好12371 党建信息系统和机关智慧党建系统维护工作;

6.负责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有关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负责退休支部党建工作,落实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检务督察工作(党风廉政教育)

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开展执法办案、值班、会议、考勤等纪律执行情况检务督察,及时发布廉政提醒和督察通报;

2.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按要求上报党风廉政系统数据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报告;

3.负责汇“三个规定”“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和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数据,完成审批上报;

4.负责参与全院政府采购计划的制定,并对采购过程及程序进行监督、记录。

此外,还需完成院党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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