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铁检院)
2021年度工作总结
2021年,在市检察院和成铁分院的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决议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继续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牢记使命,能动履职,创新履职,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跨区划检察改革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坚持政法姓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12次,举办党组“读书班”、支部“读书班”、支部“夜校”28场次、政治轮训7场次,全院390余人次深入推进政治学习,撰写心得体会134篇。教育整顿期间,召开党组会6次、领导小组会17次,制定 “1+19”综合“施工”方案,“课表化”部署、“清单化”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机制19项,形成理论成果7项,发布典型案例成果6个。
(二)坚持守土有责,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
一是党组书记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院党组全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2次,开展谈心谈话49人次。二是全面彻底干净肃清流毒影响。制定肃清流毒影响措施清单逐一落实,开展思想大讨论2场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持续抓实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大会、支部作风讨论会15场次,开展明察暗访72次,13人次主动填报重大事项记录,全院“讲规矩、守纪律”意识持续增强。
二、充分释放跨区检察改革效能,打造“名片”“名牌”目标取得新突破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四高”“两田”工作要求和打造“长江上游重庆段生态环保检察名片”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名牌”履职目标,坚定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担当长江上游生态环保检察使命。
一是主动作为,监督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联合成都军检沿长江开展跨流域巡查,覆盖水域400公里,发现相关公益诉讼线索20条。充分利用“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智慧抓取平台,推进动态化、全覆盖巡查监督。全年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4件,立案26件,同比分别上升377%、53%,其中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20件,占比达76.9%。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1件,入选市检察院典型案例2件。两江地区院成立以来,已有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和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成案率达18.6%。开展诉前磋商19件,发出诉前工作提示函7件,发出检察官函4份、检察建议书1份。通过办案,督促复垦耕地60余亩,清理生活垃圾5万余平方米,清除垃圾70余吨、淤泥20余吨,清理非法占用河道4.7公里,清理堤岸违规种植农作物3800平方米,清除长江水面漂浮垃圾4.05吨,修补污水管网2.11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及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1家,正在清理危险废物7000余吨。
二是能动司法,追求办案“三重境界”。提出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受到被送达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圆桌磋商,督促整治违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近2万平方米,变垃圾场为绿草地。推进铁路线下3500平方米固体废物彻底整治。
三是深化协作,凝聚多方公益保护合力。共建“河长+检察长”“检察长+双段长+行政监管”“铁路线下安全+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深化多层次、宽领域公益保护格局。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检企公益诉讼协作的通知》,与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形成《关于建立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座谈会议纪要》,加强公益诉讼多方协作配合,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四是深耕细作,不断积累跨区检察改革经验。我院改革模式被最高检作为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样本之一。“‘一院一室’跨区域司法保障机制”入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做法第一批清单”。履职办案成效受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报道12次,《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报道3次;最高检新闻办以我院履职推出的第54期“走进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一周内点击浏览量超4000万。全年12家检察院来院参观交流座谈。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新时代铁检工作稳步提升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推进平安铁路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注重案件质效,办准办好办活涉铁刑事案件。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33人,批捕28人,不捕5人,捕后无缓刑、无不捕复议案件,无不服批捕决定刑事申诉案件,逮捕质量、效果同比稳步提升;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件33人,审结24件31人,起诉30人,相对不起诉1人,无撤回起诉、法院退回、被判免处或无罪案件,无上诉、再审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加强不捕说理等,促使案-件比低至1.038,实现成铁分院辖区两级五院案-件比最低。发挥检察主导作用,主动先行先试开展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审查,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0.3%,确定刑提出率85.7%,在成铁分院辖区两级五院排名第二,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办理的“4.6”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系列案,地跨重庆、海南、吉林三省,涉及被害人800余名,通过主动协调侦捕诉审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了办案质效,首批5名被告人公开宣判,指控的罪名、量刑建议均被采纳,其中第一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以派驻检察室为抓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联系沟通,引导侦查人员准确把握取证方向,及时规范固定证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口头意见13次、书面意见1份。
四是丰富活动形式,开展特色 “莎姐”普法。组织“莎姐”普法团队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根据菜单式普法需求,全年举办“莎姐”普法活动11场次,以检察开放日、法律沙龙、免费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校园法治基地分别讲授“反诈”“反毒”“防校园暴力”“保护知识产权”等主题法治课,深受广大师生欢迎。在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同步设立“莎姐”普法专栏,拓展检察故事新领地。
五是坚持为民司法,努力办好实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4件次。抓实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争取,向被害人冯某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追讨工程欠款209.59万元。持续防范化解风险,认真执行“三同步”机制,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质效,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访、来信、网络信访15件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或3个月结果性答复。领导干部开展接访下访约访巡访79件次。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全年3个部门、16名个人获市级表彰,1人获从检三十年荣誉勋章,我院《一心为民》工作组图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人民检察院制度创立90周年“红心向党 检徽闪耀”书画摄影展。
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组统筹协调引领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年召开党组会28次。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相关要求,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三个自觉”,提升“政治三力”。
二是增强教育培训工作合力。在综合素质方面,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升支部凝聚力、向心力,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全年开展支部学习90余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在业务培训方面,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充分利用“中检网”、市检察官学院等资源,开展线上线下业务条线培训45期210人次,不断夯实知识基础,提升实务能力。实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着力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能。
三是狠抓办案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制度,规范公益诉讼履职办案、线索管理、调查取证及拓展铁路监管机关协作。细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试行)》,督促公安机关规范取证。办案环节全面推行“三个规定”告知制度,引导承办人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定《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和工作程序。抓实案件质量,开展归档前案件评查3次16件,对2018年以来不捕、不诉、改变定性等重点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
五、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院党组将以落实中发28号文件为抓手,以“重整行装、再次创业”的豪情和“打造名片、塑造品牌”的担当,聚焦市委“强化两江地区检察院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分工方案要求,实践我院党组“主动、创新、协作、实效”理念,突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这个焦点,培育“涉水、涉岛、涉铁、涉军”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新亮点,力争打造全市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人才取得新突破,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取得新成效,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实践取得新成果,为重庆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两江铁检力量。
(一)坚持政治强检,切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首要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务实担当,牢记改革初心,高站位推进各项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谈心谈话,落细“三个规定”;全面彻底干净肃清流毒影响,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担当“上游责任”,更加主动担当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一是立足高站位谋划,切实履行生态环保检察使命。把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为立院之本,增强“重整行装、再次创业”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目标导向,对照打造“名片”“名牌”目标,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开展“履新职、担新责”大讨论,推动全院担当改革使命、实现创新发展。
二是着眼高标准建设,打造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库”“情报站”。在市检察院指导下,组建全市检察机关跨区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库,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线索智慧抓取平台建设,建好公益诉讼远程指挥平台,发挥公益诉讼“随手拍”功能,建设一流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站,借力科技打造智慧公益诉讼。深化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铁路监管单位和铁路企业协作,加强与分院、基层院联动,发挥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功能,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多渠道汇总线索,打造公益诉讼“情报站”。
三是聚焦高质量办案,切实履好跨区生态环保专门检察职能。以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契机,能动履职,扎实办理“涉水、涉岛、涉铁、涉军”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创新监督模式,分类采用检察官函、工作提示函、引导性检察建议、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递进式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要提起诉讼的,坚决起诉。
四是推动高效率协作,切实构建跨区域生态环保联动格局。深化部门协作,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办案互商,凝聚行政司法合力。落实长江经济带检察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川渝两地跨界河流生态大保护途径,加强龙溪河流域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强化区域检察联动。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联系协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推动“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上岛挂牌,并建立巡查机制,助力打造“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及时研判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我院“两田”转化提供高素质队伍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新时代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习教育、舆论引导、阵地管控,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综合研判,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坚决防止负面舆情发生。
二是培养行政公益诉讼领军人才。配强配优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成员。与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干训室联合打造公益诉讼人才实训基地,通过课堂学习、岗位练兵、办案实战、邀请专家教授和优秀同行来院研讨等方式,锻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懂专业、善思辨的高素质公益诉讼领军人才。
三是突出公益诉讼宣传。聚焦新职能,以典型案(事)例、创新机制等为重点,宣传新院履职情况及经验成效等,讲好两江检察故事,传播两江检察声音。
四是优化业绩考评工作。以实现办案“三重境界”为导向,紧扣质量、效率、效果,在业绩考评中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清单,以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发全院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引导全院立足新职能,担当新使命,实现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检院)
2022年1月18日